依法而治,推動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開始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解讀—— 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系統、完備規范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法律,是黨中央部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標志性成果,是中國特色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具體實踐。 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國打擊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這部法律如何為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提供法律支撐?如何做好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貫徹實施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負責人對相關問題進行解讀和闡釋。
深刻認識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出臺的重大意義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2021年4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注重源頭治理,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為打擊治理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當年4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會同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抓緊推進反電信網絡詐騙立法工作。經一年多深入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并三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于2022年9月通過。 專門立法的背后,是嚴峻的形勢。 隨著信息社會快速發展,犯罪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傳統犯罪持續下降,以電信網絡詐騙為代表的新型網絡犯罪已成為當前的主要犯罪形態。犯罪分子利用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網絡黑灰產業交易等實施精準詐騙,組織化、鏈條化運作,跨境跨地域實施,已經成為當前發案最高、損失最大、群眾反響最強烈的突出犯罪。 從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實踐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夠充分;相關法律規定較為分散,不夠明確,針對性不強;實踐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為法律規定。因此,打擊治理實踐呼喚一部專門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作為專門立法,雖然體量小,但涉及金融、通信、互聯網、個人信息保護等各領域,是一部集中全面、系統綜合、針對性強的小法律,目的是解決當前迫切需要的立法需求,堅持急用先行。專門立法與行業立法將相互配套、共同發力,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充分的法律制度保障,備足法律制度供給側。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充分吸收了專題研究、專門隊伍、專案攻堅、專業技術,抓好內部合力、促成外部合力的“四專兩合力”有關內容,有效解決了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對于打擊治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義。
準確把握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的原則和特點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一部預防法、管理法,注重源頭治理、前端預防。 按照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鏈、技術鏈、人員鏈等各環節,加強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設,深入推進行業治理,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社會責任,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變重“打擊”為“打防管控”并重。 實踐證明,構筑電信網絡詐騙的防火墻,需要舉全社會之力,協同配合,加強聯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規定了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機制和各部門職能分工—— 國務院建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打擊治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確定反電信網絡詐騙目標任務和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治理,公安機關牽頭負責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金融、電信、網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履行監管主體責任,負責本行業領域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 “明確法律責任,加大懲處力度”是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主要內容之一。 在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授權下,行業主管部門可以對未履行反詐法定義務的行業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公安機關可以對有關涉詐人員采取懲戒措施,記入信用記錄,對前科人員和重大嫌疑人員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對電詐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人民檢察院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追贓挽損是被害群眾的核心關切,也是立法過程中的焦點問題。 因此,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要求加強追贓挽損,完善涉案資金處置制度,及時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將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及時解凍和資金返還等工作機制和措施在立法中確認下來,有利于公安機關依法攔截涉詐資金,并及時發還被騙群眾,最大限度挽回群眾損失。同時,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還要求建立相應救濟申訴渠道,盡可能減少對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充分發揮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的規范引領作用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要以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為引領,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全面提升打擊質效。一是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推進“云劍”“斷卡”“斷流”“拔釘”等各類專項行動;積極開展國際執法合作,摧毀境外詐騙窩點,緝捕境外在逃人員。二是強力組織大案攻堅,持續發起區域會戰和集群戰役,抓金主、鏟窩點、打平臺、斷資金,確保打深打透打徹底。三是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強與檢法機關的協作配合,依法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確保形成強大震懾。 信息通信行業源頭治理關系到反詐工作成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要求加大電信行業源頭治理力度。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行業要嚴格用戶實名制管理,持續推進“斷卡”行動,嚴格規范電話卡、物聯網卡、家庭寬帶、短信端口等重點業務實名登記管理;加強重點業務治理,依法對用于詐騙的國際電話和短信、短信端口、語音專線、互聯網專線、云服務等重點業務開展清理整頓;深化涉詐設備清理,深入開展“打貓行動”,持續提升線索發現、追蹤溯源、快速處置和情報共享等能力,鞏固提升與各級公安機關協同聯動打擊力度。 根據公安機關指令查控涉詐資金,是阻斷涉詐資金轉移的最主要方式。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要依法根據公安機關查詢、止付、凍結、解凍、資金返還指令及時處置涉案資金,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會同公安機關完善預警勸阻系統,及時勸阻潛在被害人轉賬匯款,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資金損失。 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作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牽頭單位,要協調統籌抓好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貫徹實施工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反詐工作深入健康發展,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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